新闻资讯
来源:新闻资讯 | 发布时间:2024-04-17 17:44:11 | 点击率: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53923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是做小型固体火箭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始终致力于推进航天固体火箭核心技术成果的多层次、多领域的深度转化应用。
小型固体火箭总体设计技术、高性能材料技术、测控技术等固体火箭核心技术是公司竞争力的基础。以固体火箭总体设计技术为依托,公司形成了增雨防雹火箭、探空火箭、小型制导火箭等系列化小型固体火箭业务(以上统称“小型固体火箭整箭及延伸业务”);以固体火箭高性能材料技术为基础,公司形成了炭/炭热场材料及固体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等炭/炭复合材料业务(以上统称“小型固体火箭发动机核心材料及延伸业务”);以固体火箭发动机多参量动态测试技术为支撑,公司形成了智能计重系统和测控类系统集成等业务(以上统称“小型固体火箭测控技术延伸业务”)。
公司小型固体火箭整箭及延伸业务的基本的产品包括增雨防雹火箭、探空火箭和小型制导火箭。增雨防雹火箭可在限定空间范围内,向云层中播撒能生成晶核的催化剂,使云层微观物理结构发生变化,达到增加降水量或消除、减弱冰雹灾害的目的,产品主要用于农业防灾及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探空火箭是一种使用火箭将探测设备投放到预定高度的大气环境参数探测工具,具有探测高度高、响应迅速、环境适应能力强等特点,产品主要用于探测0~300km高度范围内的大气物理参数,为气象预报、大气波导探测、临近空间环境探测提供数据支持,还可为微重力科学实验提供平台。小型制导火箭是一种适用于低烈度冲突的小型机载制导武器系统,具有精度高、附带伤害小、效费比高等特点,产品主要用于反恐、局部战争或边境巡逻等,作战目标以轻型装甲车辆为主,并兼顾一般车辆、简易工事、武装人员等。
公司小型固体火箭发动机核心材料及延伸业务的主要产品有炭/炭热场材料和固体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炭/炭热场材料主要在高温设备中起到支撑、隔热或导流作用,具有质量轻、抗侵蚀能力强、使用寿命长等突出特点,产品大多数都用在光伏企业晶体生长高温设备中,能最大程度发挥炭/炭热场产品的高性价比优势及节能效应。固体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主要起到火箭发动机燃气加速的作用,具有耐高温、抗烧蚀的特点,产品大多数都用在各类小型固体火箭的推进系统。
公司小型固体火箭测控技术延伸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智能计重系统。智能计重系统主要实现对载货车辆的快速载重量检测,具有无人值守、高精度、高效率、高可靠等特点,产品大多数都用在交通部门实施计重收费、超限检测、非现场执法等场景。
除上述基本的产品以外,公司还生产和销售其他产品,具体包括灭火弹、引雷火箭、靶弹、飞机炭/炭刹车盘、高性能炭/陶复合材料制品、特种合金高压触头材料、高性能模具材料制品、测控类系统集成等。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对公司“天箭转债”的信用状况做了跟踪评级,经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定,根据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此次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天箭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上述跟踪评级结果与前次评级结果相比无变化。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雷声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对外提供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王健儒、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王健儒、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王健儒、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王健儒、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为体现公司高管人员在2022年度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现提出高管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意见如下:
1.总经理年薪按照《高管绩效考核办法》及国资管理标准考核确定为73.734万元。
2.公司其他高管年薪以总经理年薪为基数,按照《高管绩效考核办法》要求考核发放。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评价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峣山路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5月8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线.需要注意的几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1。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09;股票简称:中天火箭)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8日17: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7日证监许可[2020]171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84.81万,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694,414.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36,712,858.71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81,555.29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024,992.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956,562.54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9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080007号验资报告。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2日证监许可[2022]1549号文《关于核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9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895,42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104,575.47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8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81000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53,070,245.41元,其中: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971,043.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49,099,202.4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4,415,722.1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7,302,039.2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125,676,300.77元,其中: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276,445.58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23,399,855.19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306,196.0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9,734,470.79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专门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及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3月30日公司更换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将承接原光大证券对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还没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人变更,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保荐人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超码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沃机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每时每刻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做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超码科技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洪庆路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做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2月28日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10,479,221.59元,其中: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71,043.00元;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6,508,178.59元。
2022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9月5日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5,744,370.11元,其中: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276,445.58元;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3,467,924.53元。
公司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军民两用高温特种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为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度报告全文》及《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